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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胜牙克石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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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年春季,包头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针对具有包头市户籍并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的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或转专业认定申请者请于每年秋季认定)。根据内蒙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18号)要求,年春季包头市教育局将继续采用全国统一的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确认相结合的办法。申请者请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4月18日—4月29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可网上报名,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本次网报时间,4月23日—4月24日网站不开放)


  2.报名网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
  *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同装订。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注意事项/p>


  *具有包头市户籍,或在包头市工作(指国家、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个人人事档案由所在工作单位保存的,确认时请出具本单位编制证明或三年以上的用工合同证明)人员均可在包头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凡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包头市教育局认定,确认地点选至包头市教育局(凡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各旗县区教育局认定,确认地点选至各旗县区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凡确认地点选至包头市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于5月9、10、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包头市教育局一楼大厅进行确认(包头市教育局
  凡确认地点选至各旗县区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到所选旗县区教育局确认(具体时间按照各旗县区教育局安排为准)。


  2.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打印);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份;


  *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申请者,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思想品德鉴定材料2份(已盖章);


  *提交照片: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像素,高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必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同底2寸照片三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四位)


  所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2份。


  三、体检


  所有申请者均在现场确认的同时领医院进行体检。


  1、确认合格者可领取体检表,贴照片,盖章;


  2、时间:5月9日—5月13日上午八点;体检抽血、B超需要空腹;


  3、地点:医院门诊大楼一楼体检科(公交车10、11、22、25路公交车到医院下车,联系电话、);


  4、医院返回,不必自行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发放证书


  请各位申请者于6月8日后
  五、补充说明(只针对非师范类毕业生)


  为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年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截止到年12月31日。凡在年以前取得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截止到年12月31日。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的考生,请及时报考另一科,第二科成绩合格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两科合格成绩自动作废。

年春季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1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部署,鄂尔多斯市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4月18日—6月8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信息发布时间:4月11日以前。各旗区认定机构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对社会发布的通知中,不得包含认定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的网址以及涉及信息系统安全的内容。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29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本次网报期间,4月23日—4月24日网站不开放)。


  (三)关于具体的现场确认时间、报送材料时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与地点,由各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在网报时
  二、网报地址和登录方式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
  (二)网报现场确认地点选择:全市高中、中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康巴什新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鄂尔多斯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点选择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其它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选择属地教育教体局。


  三、*策要求


  (一)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由就读学校协调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后,负责统一收集学生的相关资料并到本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各级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不得拒绝受理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要从速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为毕业生提供方便。


  (三)为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年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截止到年12月31日。凡在年以前取得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截止到年12月31日。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的考生,请及时报考另一科,第二科成绩合格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两科合格成绩自动作废。


  四、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要求: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


  (二)身份证原件与一份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2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


  (七)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一份。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八)体检合格证明一份,必须为教师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组织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意识。


  教师资格认定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关键,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各旗区教育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一旦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旗区,自治区教育厅将取消该地区的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并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


  各旗区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对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对相关人员要加强*策培训,强化依法行*的理念。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策,在认定工作中,不得随意降低或放宽条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策、规定和程序,把工作做好做实。


  各旗区要进一步加大*策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相关认定工作的信息,有效宣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策,耐心解答社会咨询,形成按期及时认定、社会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措施,做好管理信息系统USBkey使用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USBKey的使用,对于促进和推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安全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请各旗区认定机构制定具体的USBKey使用原则和要求,加强管理,责任到人,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系统使用安全。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期间,要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的咨询、举报必须及时回复,认真处理,确保认定工作的质量。鄂尔多斯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联系人:吴忠,联系-,电子信箱:jiaoshijiaoy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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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年4月1日

春季内蒙古牙克石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目标及要求

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总结以往使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继续使用此管理信息系统。对持牙克石市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进行教师资格认证。认证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的方式,在4月18日至6月8日期间完成认证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市统一认定时间:4月18日—6月8日。

(一)网上申报时间:4月18日—4月29日

(二)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现场确认后通知。

(三)现场确认时间:5月2日—5月22日

(四)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一个月后

四、申请人网上申报流程

(一)4月18日—4月29日(周末及法定假日网站不开通)。

(二)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逾期网站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二)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三)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2、“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3、“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交相关部门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后提交。

五、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牙克石市教育局组织测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地点:

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5月2日—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休息),到牙克石市教育局四楼人事办(在网报过程中均有说明)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到指定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在指定处签字,一式两份);

2.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网上自己打印,按要求填好盖章,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师、幼师毕业生提供学籍原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人员必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到牙克石市教育局确认合格后,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9.提交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所提供照片必须与申报表、网络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报名时电子版照片上传要求:宽像素,高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现场确认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质确认,逾期不予办理,视为放弃,责任自负。所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

七、证书颁发时间

教师资格认证结束一个月后到申请人现场确认地点领取。

牙克石市教育科技局

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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