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水利局关于规范取用地下水的公告
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有效保护我市地下水资源,规范我市各行业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范围
牙克石市辖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领域。
二、责令改正
(一)立即停止违法取用水行为;
(二)限期在年8月15日前自主封闭违规水源井;
三、违规处理规定及监督举报方式
市水利局将对我市地下水源井进行专项检查,对未取得取水许可,擅自使用地下水的,要强制进行封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阻挠和干扰执法检查的,视情节严重,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要按计划逐步关闭自备水源井,接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
监督举报-
牙克石市水利局
年7月23日
编辑:乔稣予
监审:赵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