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疑问权威回应Q:既然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那就是自己的钱,是否我想什么时候提取就什么时候提取,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种说法是对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一种误解。从公积金本质属性上说,属个人所有没错,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个人所有是限制性的所有权。因此,职工不可以随意使用住房公积金。具体原因如下:1.公积金不是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到管理中心该职工个人专户内集中统一管理。
2.公积金具有专用性,只能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也就是说只有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不得挪作他用。
3.公积金不能随个人意愿决定保值方法和收益率,而是按国家*策规定由管理中心来统一运作、统一保值。
4.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没有可转让权,在没有被公积金所有人提取前,公积金所有人除按规定用于住房支出外,没有其他处分权。
Q: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有情况之一并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支付房租的;(五)离休、退休的;(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七)出境定居的;(八)失业或下岗人员的;(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大家最最关心的问题来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时间、提取额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分别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就为小伙伴们详细介绍~(一)需提供必备资料1.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可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