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对《关于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满足缴存职工生活便利的需要和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有关事宜发布了本通知。具体都有哪些措施呢?我们一起看一下!
一、提取条件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自住住房纳入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费用的个人实际支付部分。
二、提取时限和额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应自电梯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加装电梯费用的个人实际支付部分。
三、提取资料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在公积金委托银行开设的一类账户的储蓄卡,房屋产权人为配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电梯安装施工合同;(四)安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四、其它事项本通知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有效期5年。
编辑房小周*素材来源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平台予以删除-END-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